近日网友“Thomas尹123”问政:
父亲在大同交的合作医疗,目前在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是否包括拍片?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您好: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起付标准100元 未成年居民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95%)成年居民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95%)
市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 未成年居民85%成年居民80%
本文转载自:https://www.gylmap.com
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 未成年居民80%成年居民75%
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 未成年居民80%成年居民58%
市外转诊起付标准1000元 未成年居民60%成年居民48%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221.209.152.55/wlwz/2021-11-04/161643.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