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是中国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国清产核资工作。
集体经济“强体壮身”
清产核资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拥有农村集体资产。
从整体看,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从结构看,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村庄之间资产分布还不均衡,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
从资产经营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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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中还发现,集体经济实现了“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促进保值增值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许多积极成效。
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明晰了资产权属,基本实现“底清账明”。据了解,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不少村民纷纷表示,“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
过去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重庆,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1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地不断完善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譬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