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迎来交房高峰期,不少业主高高兴兴地收了新房,准备装修入住。这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多少、怎么交、怎么用等问题,便成为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杭州住保房管局为您解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相关问题。
问: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是房屋的“养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问:如果是新买的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要交多少?是按平方收还是按房价收?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要按建筑面积收取。根据《关于公布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具体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不带电梯的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带电梯多层、小高层(中高层)、高层等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5元,排屋、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
问: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类物业是否也需要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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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交的。新建物业应当设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新建物业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如果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只有一个专有部分所有权人,所有权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以暂缓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问:新房交付时,物业维修资金是交给物业,还是交给房管局?
答:交给开发商。我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采用建设单位(开发商)代收代交方式。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统一交存,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向业主收取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资金。
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续筹?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百分之三十时,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将通知相应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组织续交。续交方式、金额等具体事项由该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续筹后维修资金的余额不得少于首期维修资金。
问:房屋转让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答:房屋转让时,该套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不需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转移手续。
来源: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