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某小区居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是五楼的住户,但是物业却收取二次加压的费用,原本水费是2.82元/立方米,物业却按3.3元/立方米收取,物业解释说,多出的部分是二次加压费,他觉得五楼不算高层,为何要收取二次加压费?我市现行的水费收取标准到底是多少?
二次加压分两种情况
记者从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二次加压费的收取分为两种情况:2018年之前建设的高层配备了二次加压泵房的,均由开发商或物业自管,产生的清洁、消毒等费用由物业和居民协商收取,二次加压费并不是按照楼层收取,而是要看供水方式。2018年以后新建的二次加压泵房均由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负责,都未向居民收取二次加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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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了解到,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水费的三种收取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供水单价为:1.6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10元/立方米、终端水价2.8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供水单价为:1.9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78元/立方米、终端水价3.97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供水单价为:10.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8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2.05元/立方米、终端水价12.8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