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顾一下保险行业预定利率的历史,中国是1982年恢复寿险行业,1995年中国有了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在1996年,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8.8%,97年调到了6.5%,98年调到5%,99年调到2.5%,从99年-13年中国进入了一个低预定利率时期。13年七月份,银保监上调了预定利率到3.5%,同时可以在基础预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5%,也就是可以达到4.025%。
预定利率监管规定为什么要加以限制,因为如果保险公司卖产品时承诺的太高,最后保险公司资本运作收益远远达不到,那么就没法给客户兑现,造成资产危机,引发动乱,所以预定利率必须监管。
在1999年至2013年8月,传统险的预定利率(整个保险期内)为2.5%,利率洼地啊!
为了让保险客户有更多的选择来规避低利率风险,有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型保险。
下面我们学习分红险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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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2.分红型人身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
3.对于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
2015年以后银保监会规定,演示做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
第一,演示的红利分配比例统一调整为70%(之前可以高于70%);第二,只能使用“利差”进行红利分配演示(之前还可以使用“死差”和“费差”)。
4.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