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绥德法院针对部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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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绥德法院针对部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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