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多年前,位于西亚的一座小城巴比伦登上了世界历史的舞台,并开始大放异彩,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遗产。巴比伦位于两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中央,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地处西亚的交通要冲,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但是由于这里地少人稀,始终处于向周围邻国称臣纳贡的附属地位。直到公元前18世纪,它的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年-前1750年在位)出现,巴比伦才迎来了属于它的辉煌时代。
汉谟拉比是一位志向远大的国王,他精明强干、勤于朝政,关心国家各行各业的发展。他知道要使巴比伦真正的强盛起来,就必须团结整个国家的人民,同心协力,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在即位初期,汉谟拉比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不但在内政上兢兢业业,而且积极扩充军备,积聚力量,等待着巴比伦振兴的机会。在他的辛勤努力下,巴比伦一步一步地走向繁荣昌盛,经济日益发达,政治日趋稳定,可谓是国泰民安、兵强马壮。巴比伦人走出国门,征服世界的时候终于到来了。从公元前1786年开始出征,到统一两河流域,仅仅用了35年时间。在这35年里,汉谟拉比创造了属于他个人的、同时也是于整个巴比伦人的辉煌的业绩。他率领巴比伦人先后消灭了周围的伊新、拉尔萨、马里等强敌,统一了两河流域,在西亚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奴隶制大帝国。在他统治的40年里,巴比伦迅速发展成了一个繁荣强盛的国家。
汉谟拉比不仅在对外征服上野心勃勃,在国内政务上更是励精图治,毫不懈怠。他每天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处理很多的事务,尤其是申诉案件,多的简直是难以应付。处理案件时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要求对各种规定和先例了如指掌,汉谟拉比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最后,他想了一个很好的办法,他让大臣把以前的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约定俗成的习惯,编订了一部法典,并且命人把这部法典一字不漏地刻在一根黑色的玄武岩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的马都克大神殿里。这样,审理各种案件时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了。而且他可以派专人替自己依照规定处理案件,而不必亲自处理,节省了许多时间和精力。
汉谟拉比法典一共有282条,刻在圆柱上分52栏4000行,合计约8000余字。法典内容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序言部分主要是宣扬王权神授,歌颂汉谟拉比的丰功债绩。结语部分则说明汉谟拉比是遵奉神的旨意来统治国家,即王权神授,并且是为了保护巴比伦人民的利益而创立了这部法典,后世国王如不遵守这部法典就将会遭到神的惩罚。282条正文中,包括了诉讼手续、盗窃案处理、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关系、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方面的条文。因为法律是用于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而社会关系又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具体反映,所以汉谟拉比法典比较全面和实际地反映了巴比伦当时的社会情况,成为现代学者研究当时社会情况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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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谟拉比法典的性质是一部典型的奴隶制法典,条文的规定处处都是本着维护奴隶主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如法典第247条规定,伤害奴隶的眼睛和伤害一头牛的眼睛处罚相同,表明奴隶的地位和牛马一样;又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要处以割耳的刑法,表明奴隶的地位低于自由民。为了巩固和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法典中还规定了一些非常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处死;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的,都要处死。法典中还规定:债务奴隶劳动3年可以恢复自由。但这仅仅是给自由民的一点小恩小惠。奴隶主逼迫一些还不起债的自由民成为债务奴隶,反过来又用这种规定来笼络他们。这条规定也说明,自由民也是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总的来看,汉谟拉比法典保护的是奴隶主的利益,而且把奴隶看做牲畜,是一部地地道道的奴隶制法典,是奴隶主统治和压迫奴隶、自由民的工具。
在当时的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为数众多的自由民。所以这部法典中有很多条文是用来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的一只眼睛被打瞎了,那么打伤他人就要对他进行赔偿,这个赔偿就是同样被打瞎一只眼睛;如果是被人打断了腿,也可以把对方的腿打断;如果是被人打掉了牙齿,那么就可以敲掉对方的牙齿等等。法典中甚至还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一座房屋倒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么,建造这所房屋的人就得拿自己的儿子去抵命。这样的法律规定在我们今天看来或许有点可笑,但是在4000多年前的巴比伦却是严肃认真的,而且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巴比伦社会里租种土地的小农虽然比奴隶的地位高,但是他们也受到奴隶主的沉重剥削。他们每年要把收获量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二分之一缴给出租土地的奴隶主。这些规定都是当时自由民、小农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汉谟拉比法典中的一些条文还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经济和军事情况。如法典的第53条到第56条规定对不专心维护河渠而造成损失的人要严厉惩处;法典第16条规定了士兵的份地和待遇问题,士兵可以从国有土地中获得一块13公顷大的份地,以及附加的房屋、牲畜等,此外法典还详细规定了保证士兵拥有土地和生活资料的具体办法。这些法律条文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对农业灌溉和军事力量发展的重视和依赖。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古巴比伦,逐渐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国力最强大的国家。
古巴比伦在汉谟拉比逝世后逐渐走向衰落,这块记载着汉谟拉比辉煌业绩的石碑也逐渐被历史遗忘,埋于尘土之下,直到20世纪初,这部法典才得以重见天日。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撤的古城旧址上进行发掘。一天,他们挖出了一块黑色玄武岩石碑,上面刻有一些文字。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他们将这三块玄武石拼合起来,发现它们正好组合成一尊椭圆柱形的石碑。这大石碑高2. 25米,底部圆周长约1. 9米,顶部逐渐变细,嘴细端圆周长1. 65米。石碑上半段是一幅精致的浮雕,浮雕中有两个人,一个坐着,手中还握着一根短棍,另一个站着,神态恭敬,石碑的下半段刻着密密麻麻的文字。经过仔细的研究和论证,他们发现这个石碑上刻着的文字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石碑的浮雕中坐着的“人”是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马什,他端坐在宝座上,正在将一把象征帝王权力标志的权标授予站着的汉谟拉比,站着的人当然就是巴比伦英勇神武的国王汉谟拉比,此时他正恭恭谨谨地站在太阳神沙马什的面前,准备接受权标。石碑的下半段刻着的文字就是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是用楔形文字书写成的,字迹十分优美流畅。圆柱石碑被挖掘出来的时候,正面7栏(35条)已经被严重损坏,其余的基本上保存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