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扫黑除恶力度持续加大,给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果。此前,判决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是黑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近日,这此案件二审宣判,判决13名被告均判无罪,判断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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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梁明是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8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后,梁明恶势力团伙13名成员先后到案。该团伙成员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2018年11月78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判决梁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2人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一审判决,梁明等13人不服当庭提出上述。日前,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经再审程序后,二审判决梁明等13人均判无罪。目前,案件中11人已提出国家赔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