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热恋并且同居,男方给女方转账超过十万块,但两人后面分手了,分手后男方将女方起诉至法庭,要求女方将转账给她的钱返还,男方认为这些钱属于借款。问题来了,恋人同居时的转账是不是借款呢?
本文转载自:https://www.gylmap.com
恋人同居时的转账是不是借款,要看有没有证据证实这笔钱是赠与还是借款。法院在审理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审查双方的交易流水,款项交易时的具体情形,以便更接近双方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判断是否为借款。
对于恋爱同居期间必要的合理的共同消费支出不宜认定为借款,应以一定数额以上的稍大额的无其他合理解释的转账等作为认定借款的标准。此外,法官还会根据双方的交谈信息,判断这笔转账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