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不属于犯罪,被抓到只会拘留几天。近日,男子嫖娼被拘前台拿遭公司开出索赔14万,一审被驳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具体情况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男子嫖娼被拘遭公司开除后索赔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2021年2月3日,邵某因嫖娼被拘10天,其间给母亲打电话,让她向公司打电话请假。2月10日,公司以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为由,认定邵某旷工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年限11年,赔偿14万元,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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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称其工作期间突然被拘无法提前请假,并用唯一的通话机会通过母亲向公司请假。公司辩称,邵某母亲致电请假时并没有告知请假原因和天数,管理人员明确答复不能电话请假。公司称,在劳动仲裁时才得知邵某因嫖娼被拘,开除邵某经过了工会的同意。
而一审法院认为,员工请假不是简单告知公司,且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准假,有一定自主决定权。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审判决不支持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