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号病人”一般指的是第一个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其实如果“零号病人”被及时发现,疫情很有可能会得到彻底控制,但如果“零号病人”没有遵守防疫政策,情况又会变得不一样。很多网友问,在广西百色疫情上,“零号病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来看广西百色官方的一则报道,3月19日,德保县公安局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某某多次参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快速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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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讲,如果不是故意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没有违反防疫规定,无论是“0号传染源”,还是“1号传染源”,也都是受害者。但是,如果故意违反防疫政策,“零号病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刑标准有明确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许某某的情形应该属于前者,但最后会不会判缓刑,还不得而知。